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为了规范企业培训师的职业行为,提高企业培训师的职业素质,加强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制定本文件规定。
企业培训师的基本条件
1、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者学位,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2、熟悉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
4、通过国家或行业组织的培训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培训师资格证书。
企业培训师的职责和权利
1、负责企业内部员工的培训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课程设计、培训教材编写、培训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2、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和支持;
4、享有国家或行业组织的培训师资格证书所规定的权益,如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
企业培训师的管理和监督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企业培训师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2、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培训师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3、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企业培训师,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4、鼓励广大企业培训师参加国家或行业组织的培训师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