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6、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7、具有一定的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估工作;
8、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老年人服务、养老护理、康复治疗等工作经验;
3、具有一定的老年人生活照顾、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技能;
4、具有一定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风险评估、需求评估等能力;
5、具有一定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6、具有一定的老年人政策、制度、标准了解和运用能力;
7、具有一定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社区服务、家庭支持等能力;
8、具有一定的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组织能力。
培训与考试
1、参加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取得相应学时;
2、通过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完成规定的实习期,通过实习考核;
4、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条件
1、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4、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和数字化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