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针灸师职业技能鉴定办法〉的通知》(卫健人才发〔2017〕46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针灸师的职业行为,提高针灸服务质量,加强针灸师队伍建设,现将针灸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医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针灸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针灸工作满2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针灸工作。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和9月;
2、报名地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针灸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针灸工作的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和临床应用能力;
2、考试方式为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合格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证书颁发和管理
1、考试合格者,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
2、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制度,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重新考核;
3、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针灸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