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取得显著的业绩,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高级职称考试。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位的人员需要先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获得中级职称后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才能报名参加高级职称考试。
工作经验要求
1、5年:具有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其中至少2年在省级以上单位工作。
2、8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其中至少4年在省级以上单位工作。
业绩要求
1、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取得显著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管理;主持或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取得发明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2、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包括但不限于:推动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提升国家环保形象。
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高级职称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分别为《环境监理工程技术》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2、考试内容:《环境监理工程技术》主要测试考生在环境监理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主要测试考生对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报名与评审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高级职称考试的基本条件。
3、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考试,考试成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布。
4、评审: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条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高级职称拟任职人选。
5、公示:将高级职称拟任职人选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6、任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