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一定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适应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要求。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社会学、医学、护理学、康复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通过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3、在老年人能力评估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4、熟悉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心理需求和社会支持体系,具备一定的老年人服务意识和能力;
5、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和协助其他工作人员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实践条件
1、参加过一定数量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实践,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2、参与过一定数量的老年人服务项目,具备一定的服务经验;
3、参加过一定数量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课程,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
4、具备一定的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能力,能够运用统计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和解读;
5、具备一定的信息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
考试与评审
1、报名参加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2、通过评审程序,获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
3、持续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其他条件
1、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工作人员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老年人权益,尊重老年人意愿和隐私;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