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
2、通过国家规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
3、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如在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等从事老年人服务工作的经历;
4、熟悉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心理需求和健康状况,具备一定的老年人护理技能;
5、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考试要求
1、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
3、在考试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实习要求
1、在通过考试后,需在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
2、实习期间,需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验;
3、实习期满后,需提交实习报告,并通过考核;
4、在实习期间,需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职责。
持续教育要求
1、作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需定期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2、在每个评估周期结束后,需完成一定数量的自我评估报告,以检验自己的工作成果和改进方向;
3、积极参加行业交流活动,与同行分享经验,拓展业务视野。
其他要求
1、保持对老年人事业的热情和敬业精神,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和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2、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
3、在工作中,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权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和尊严;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