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体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4、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
学历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相关专业学位;
(2)获得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满6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验要求
1、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中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满2年;
(2)在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中担任行政管理职务满4年。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科研机构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在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技术岗位上工作满6年。
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2、报考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报考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