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
5、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或相关工作经验。
专业条件
1、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知识;
2、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方法和技巧;
3、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培训与考试
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取得相应学时证明;
2、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要求,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
实习与聘任
1、在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期;
2、通过实习考核,取得实习鉴定合格证书;
3、在老年人服务机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表现优秀,达到规定年限;
4、申请聘任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待遇。
继续教育与职业发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2、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3、具备一定的管理和领导能力,可以担任相关岗位的管理职务;
4、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发展,成为老年人能力评估领域的专家。
其他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老年人事业,关心老年人生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能够适应工作环境的变化,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