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满两年;
5、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满两年;
3、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1、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2、人力资源规划与招聘选拔;
3、培训与发展;
4、薪酬福利管理;
5、绩效管理;
6、劳动关系管理与法律法规;
7、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
8、综合案例分析。
考试形式
1、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每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3、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在6月和12月进行。
证书颁发与使用
1、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申请继续教育或换证的,证书将自动失效;
3、持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类机构中担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