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护理工作,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护理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护理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专业技能
1、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及常见疾病的特点,具备一定的老年人护理知识和技能;
2、能够熟练运用护理操作技能,如翻身、换床单、喂食等;
3、能够进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和指导,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4、能够进行老年人心理疏导,帮助老年人建立积极的心态,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5、能够进行老年人康复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促进老年人身体功能的恢复;
6、能够进行老年人家庭护理的指导和管理,提高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护理水平;
7、能够进行老年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8、能够进行老年人疾病预防和控制,降低老年人患病风险;
9、能够进行老年人临终关怀,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痛苦。
培训及考试
1、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护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通过考试后,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的培训课程,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3、培训课程包括: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及常见疾病的特点,护理操作技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和指导,老年人心理疏导,老年人康复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老年人家庭护理的指导和管理,老年人健康教育,老年人疾病预防和控制,老年人临终关怀等内容。
证书颁发与使用
1、考试合格并完成培训课程的学员,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老年人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2、持有老年人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单位从事老年人护理工作;
3、持有老年人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如职称晋升、岗位补贴等;
4、持有老年人护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