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背景。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本科学历的教育背景。
2、通过国家规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老年人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和需求。
4、具备一定的老年人心理疏导和康复训练能力,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
5、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其他条件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2、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3、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4、能够积极参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报名程序
1、填写《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报名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缴纳报名费,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通过考试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
4、通过资格审核和体检后,领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证书颁发与使用
1、经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2、《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是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必备证件,持证人员可在相关单位和社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3、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