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书名称
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简称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
证书性质
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是从事中医全科理疗工作的必备证件。
适用范围
本证书适用于从事中医全科理疗工作的人员。
发证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证书等级
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证书申请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初级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
(1)取得中等职业教育中医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一定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中医全科理疗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级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
(1)取得高等职业教育中医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一定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较复杂的中医全科理疗工作;
(4)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指导其他医务人员开展中医全科理疗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高级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医药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取得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丰富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重大疑难病症的中医全科理疗工作;
(4)具有较高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组织和指导较大规模的中医全科理疗工作。
证书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推荐;
4、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
5、审批通过后,颁发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
证书管理与监督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的颁发和管理进行监督;
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的颁发和管理进行监督;
3、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定期对中医全科理疗师证书的持有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证书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