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没有针灸师证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1、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依法予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非法诊疗活动,没收药品、器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开设针灸诊所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3、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培训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4、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科研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5、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广告宣传的,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6、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7、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8、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医疗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9、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医疗设备和技术引进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10、对于未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医疗合作与交流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没有针灸师证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处罚标准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以及责令停止非法诊疗活动、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具体处罚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之间,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有意向从事针灸行业的人员务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