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或者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5、自愿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愿意为社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参加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如在医院、学校、社区等单位从事心理咨询工作;
4、熟悉心理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考试条件
1、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2、在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各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
3、在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总分达到240分以上。
培训条件
1、参加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
2、通过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考试;
3、在培训过程中,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实习条件
1、在心理咨询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等实习,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2、实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咨询任务,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3、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并得到实习指导老师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