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具有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经验和实践能力。
6、具有正常的体能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需要。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社会学、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通过国家或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3、具备一定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康复护理、生活照顾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熟悉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5、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老年人及其家属、社区工作者等有效沟通和协作。
其他条件
1、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条件。
2、在老年人能力评估领域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条件。
3、具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如中医师、按摩师等,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条件。
4、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和理解国外相关文献和技术资料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条件。
报名程序
1、填写《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报名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缴纳报名费,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通过考试后,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核。
4、领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
证书有效期及续期
1、《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有效期为5年。
2、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申请续期。
3、续期时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缴纳续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