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6、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7、具有一定的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估工作;
8、自愿接受培训和考核,遵守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
专业条件
1、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老年人生活、健康、心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4、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实践经验;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教育培训等能力。
培训与考试
1、参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
2、通过培训课程的考核,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3、参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4、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考试。
其他条件
1、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2、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应用;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报名与审批流程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向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等;
3、参加培训课程和考试;
4、通过考试后,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5、获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后,可以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