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物理治疗学、中医康复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3、取得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细致、温馨的康复服务;
5、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阅读相关的外文资料;
6、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康复工作的压力;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
8、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医疗器械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培训要求
1、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康复理疗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分;
2、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取得合格成绩;
3、完成培训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康复理疗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取得实习证明;
5、遵守康复理疗师执业规范,接受定期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实习要求
1、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康复理疗实习,包括门诊、病房和康复科等不同类型的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需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累临床实践经验;
3、实习期间,需与带教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学习关系,及时向带教老师请教问题,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4、实习期满后,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对实习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证书颁发要求
1、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向卫生局提出申请;
2、卫生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颁发康复理疗师证书的要求;
3、审核通过后,卫生局向申请人颁发康复理疗师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相关信息;
4、申请人持证书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开始从事康复理疗工作。
证书有效期及复核要求
1、康复理疗师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2、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申请人需向卫生局提出证书延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延期;
3、证书有效期满后,申请人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新的执业资格后方可重新注册执业。